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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一十章 了不起的成就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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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 you,okay?”

“Fuck you too,man。”布兰登-布朗不以为意地笑了笑,“为什么要叹气呢?只不过十多首demo而已,我们每天要收到多少?上百首有了吧?”

与Interscope同属一系的环球音乐发行,以及来自“友商”的Sony/ATV、BMG音乐发行以及Warner/Chappell,每家大型音乐版权发行集团,旗下起码管理着上百万份词曲版权,每天附件里挂着几十份demo的电子邮件在各家厂牌之间辗转,等待有缘人上钩……不是,买单。

“但瀚发行这边的不一样。”尼克搓了搓脸,情绪烦躁,“我没办法直接已读不回,或者把这些demo晾在一边,哪怕不要,我都得小心应对。”

“什么情况?”

“你知道前两天我忙着确权的那首歌吧,《Bad Things》?”

“Mae Gun Kelly的,我知道。”

“那首歌,不是有3%的版权要给麦迪逊-比尔吗?”尼克-格罗夫指了指自己,“凯伦-郭亲自跟我谈的。”

“原来IDJ的那个凯伦-郭?”

“对。”

“啊哈哈,不会吧。”布兰登把拳头抵在唇边,一脸幸灾乐祸,“她把你怎么了?”

“没把我怎么,就是生吞活剥了而已。”尼克极为无奈地舒了口气,“给她让渡了很多权益,麦迪逊-比尔在MV里的出镜时长和后续的使用范围,瀚音乐那边都有创意控制权。关键是,我跟……上面讲,上面给我说,如果不是原则性的问题,能让就让一点。”

“上面说的?”布兰登有些惊异,“我们还会让别人?”

“对啊,我也奇怪。”尼克快速扫了一眼四周,站起身来,按住布兰登的肩膀,在他耳边轻声说道,“有人跟我说,是因为我们之前那位大老板,跟他们关系很好。”

“哪个大老板?”

“还能有哪个?”尼克摸了摸自己尚且算得上茂密的头发。

“约文啊。”布兰登说道,“不是早就去苹果了吗?”

“人过去了,影响力还在。”尼克回应,“据说瀚音乐那边跟Apple Music走得很近,吉米有意提携他们一把,所以很多我们这边的大项目大艺人,都给他们开了绿灯。”

“你猜猜看,五分钟前我这边收到的一个demo,是谁发过来的?”

“谁?”

“你猜,往大了猜。”

“……我们除了大的,有其他艺人吗?”

“粉丝最多的。”

“赛琳娜?”

要说Interscope旗下最成功的歌手,那赛琳娜-戈麦斯肯定不在讨论范围内,但如果只以线上粉丝数为考量标准,整个Interscope Geffen A&M集团,都没有一个人能达到赛琳娜的一半。今年到现在为止,赛琳娜的Instagram账号增加了四千万粉丝,离一亿的关注量仅一步之遥。虽然歌曲热度比不上紧随其后的泰勒-斯威夫特、爱莉安娜-格兰德和碧昂丝,但仅凭这逆天的线上热度,也足以成为Interscope厂牌的掌上明珠。

“对,阿琳亲自给我发的邮件。”尼克口中的阿琳,即阿琳-科施希安,是2014年4月开始赛琳娜-戈麦斯的经理人,也是帮她职业生涯焕发第二春的最大幕后推手,“她们非常喜欢Marshmello的一首歌……”

“等一下,Marshmello?”布兰登-布朗伸出手,打断尼克的叙述,“我们不是正在跟他谈签约的事情吗?嗯,技术上来说不是我们,是Geffen那边,但差不多啊。”

“Marshmello跟瀚音乐成立了一个联合企业,Joytime Collective,你没看我给你发的那篇Deadline吗?”尼克张开双臂,促狭地笑道,“他飞了,没了,是瀚音乐的了。”

“行吧,那太糟糕了,我挺喜欢他那首《Alone》的。”布兰登其实无甚所谓,毕竟不是他主导的艺人项目,签没签约跟他关系不大,“不过你说,他要跟赛琳娜合作?”

“嗯,《Wolves》。据说赛琳娜八月份就要进棚录了,准备明年发,但是阿琳要求我们先跟瀚发行那边把授权协议搞定。”尼克看了一眼身前电脑上的邮件内容,“克里斯托弗-康姆斯塔克、布莱恩-李、路易斯-贝尔……Electric Feel……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,不属于三大的创作人。”

“都是瀚那边的?”

“都是他们的!”尼克猛拍一下大腿,瞪圆眼睛,一脸‘我告诉过你’的表情,“而且……歌是真他妈的好听,制作也精良,跟我们这边一点区别都没有。瀚发行那边还跟我说,如果我们愿意跟瀚音乐——就是他们的厂牌部分——做联合发行的话,他们那边还要找塞尔邦-加纳做后期,费用他们承担。”

“见鬼。”布兰登干笑两声,“他们把我们的招数都学会了。”

“就是说啊,他们和我们之前合作的那种独立厂牌差太多了。有钱、有资源、有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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