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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一章 霍尔希(4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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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,让Halsey,和这个名字后面承载的版权资产,焕发出历久弥新的活力。”

听到这句话,韩易原本完美保持的微笑中,不由地翻起一丝异样的波澜。

他看了一眼乔丹,眼角的笑纹霎时间多了几道。余光瞄到赵宥真,保持迷人仪态的韩国女孩也产生了同样的表情变化。

果然是靠口才立身的好莱坞大律师。

谈判对手没有意识到,但韩易和赵宥真心中十分清楚的是,在乔丹-布罗姆利糖衣包裹的话语里,藏着一只潘多拉魔盒。

一只装着版权共享这面大旗的潘多拉魔盒。

虽然阿什莉现在就可以立刻,在“名义上”拥有她自己的所有版权。但是,她其实从来没有,亦再也不会,直接“拥有”她的版权。

怎么回事呢?

真正拥有版权的,其实是Halsey Inc.这个合伙企业。

霍尔希本人,只是合伙企业的股东之一。

换句话说,如果她是唱片公司或者版权发行公司的签约艺人,她可以在音乐作品公开发行后的三十五年,顺理成章地把资产全部归于己有。虽然时间很长,但终究是会回到自己手上的。

但如果产出版权的时候,就把归属权交给自己控股的合伙企业,从形式上来说,这就属于版权法里的work for hire。

也就是说,霍尔希将不再是版权的“创作者”,而是“委托创作者”。

她必须一直是Halsey Inc.的股东,才能永远拥有版权权益。

这便是EMI对罗比-威廉姆斯,以及韩易对Halsey无懈可击的阳谋。我跟你分享版权,但是这些版权你拿不走,也卖不掉,只有跟我终身深度绑定,才能持续吃到版税的红利。

英文里的那句俚语,pick your poison,正是形容这一情况。

选择三十五年之后才能拿回版权,折磨你一生,刚开头非常强烈,随后慢慢减缓效果的“普通全约”毒药……

还是刚入喉毫无感觉,却会越陷越深,直至无法自拔的“合伙企业”毒药?

阿什莉-弗兰基潘恩的兴奋笑容已经足以说明一切了。

短不痛长痛,还是短痛长没那么痛之间,Halsey的团队选择了前者。

毕竟……

看到未来五年叫眼光长远。

看到未来三十五年叫杞人忧天。

除非是像韩易这样可以跟时间做朋友的顶级资本,否则没人会选择延迟三十五年再满足自己。

换句话说,商业场上没有永恒的对错,只有时机到来时那一瞬的获得。

“我……我必须在这里说,很高兴能够认识到韩先生、赵小姐、徐小姐和布罗姆利先生。”

“Halsey Inc.这一概念,是我们出道以来一直为之奋斗的目标,因此我、安东尼和杰森,都很期待能够跟HMG合作,提前完成我们的目标。”

“独立精神和实质的独立状态,是我作为音乐人贯穿整个职业生涯,都想要秉持的原则。”

“感谢你们,帮助我坚守立场。”

心中对未来充满美好畅想的阿什莉朝韩易伸出手,真诚地说道。

“希望我们从这次合作里,都能获得彼此想要的东西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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